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
Governo da Regiao Administrativa Especial de Macau

央積金款項名單的聲明異議

請選擇:
聲明異議 (RP)
聲明書 (C/3)

在澳門以外地方為在社會保障基金註冊的僱主提供工作

聲明書 (C/5)

未滿65歲但基於健康原因而住所在內地者適用

聲明書 (C/6)

負擔住所在澳門的配偶、任一親等的直系血親或姻親的主要生活費而在外地工作

聲明書 (C/7)

適用於基於人道或適當說明的理由

聲明書 (C/7-A)

適用於基於人道或適當說明的理由—身處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(於2023年3月1日或之後到深合區)

聲明書 (C/8)

公務、為澳門特區服務而擔任職務或履行其他公務

聲明書 (C/9)

身處澳門特別行政區至少有183日

主張權利聲明書 (C/15)

如帳戶擁有人去世,可由其配偶、第一親等直系血親或繼承人代為提出聲明異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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聲明書 (C/2)

協助無行為能力的帳戶擁有人辦理聲明異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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